关于开展2017年3月份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7-02-06
为适应快递行业迅猛发展的形势,进一步满足快递企业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决定2017年3月18日开展全省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鉴定职业:快递业务员 2.鉴定等级:初 级(国家职业技能资格五级) 中 级(国家职业技能资格四级) 高 级(国家职业技能资格三级) 二、鉴定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快递职业的人员。 三、鉴定考核形式 初、中、高级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均采用笔试形式,本次鉴定只安排双科考试。 四、报名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2.接受初级快递业务员培训不少于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连续从事快递职业1年以上。 其中第2、3条具备其一即可。 1.取得初级快递业务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快递职业2年以上,经中级快递业务员正规培训并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初级快递业务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快递职业3年以上。 3.连续从事快递职业5年以上。 4.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1.取得中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快递职业4年以上,经高级快递业务员正规培训并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中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快递职业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中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或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快递职业2年以上。 2.报名工作由参加鉴定的企业和相关院校统一组织。参加鉴定的企业和院校需指定管理员1名,准确填写《报考单位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河北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传真:0311-86060333),个人报名须在《报考单位信息登记表》“报考单位”处注明 “临时报名”字样。职鉴中心收到登记表后将及时开通报名系统登陆帐号并通知管理员本人。2015年6月份前申请的报名账号已失效,请管理员重新申请。2015年6月份后申请的报名账号将固定并长期有效,请各管理员妥善保管报名账号及密码。 首次报考及以前批次不合格考生均须报考双科。有效成绩可登陆http://zyjd.spb.gov.cn/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查询。 3.网上报名系统 2月6日开通,2月26日关闭。 报名网址为: 邮政行业职业资格网(http://www.spbosta.org/) 为保证上传数据有效,建议使用IE8或更高版本浏览器图像兼容模式。 4. 七、报送材料 (一)完成网上录入报名并审核的单位,即可准备下列纸质材料: 1.管理员进入报名系统,点击“打印申报表”模块,选择鉴定批次后直接点击“查询”,可显示所有考生列表。 (1)点击“导出考生花名册”,导出《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考生报名花名册》,添加单位名称并打印。 (2)点击“打印本页所有申报表”, 打印出每位考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个人工作简历”栏目可手填完成。 2.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正面在上,反面在下),将1张考生近期2寸(3.5*4.9cm)红底同版免冠证件照(与上传照片同版)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并将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本人《申报表》后。 3.管理员将以上3份材料汇总、审核无误后,在《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考生报名花名册》和考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将《申报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按照《花名册》序号排列。 4.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报考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一份,在校生报考可由学校开具相关证明。 (二)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2月6日-2月26日,管理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将报名纸质材料及银行回单、交费表报送至所属地市邮政管理局或快递行业协会审核。 八、鉴定日期 3月18日(周六)上午9:00—11:30(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九、鉴定地点 本次鉴定在承德、张家口、秦皇岛、沧州、邢台、邯郸设立考点,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十、收费标准 依据冀价行费〔2013〕53号文件规定: 1.报名费:5元/人次。 2.鉴定费: 初级:理论知识单科30元/人次,技能操作单科90元/人次,双科合计120元/人次。 中级:理论知识单科30元/人次,技能操作单科120元/人次,双科合计150元/人次。 高级:理论知识单科30元/人次,技能操作单科150元/人次,双科合计180元/人次。 十一、汇款方式 收款单位:河北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直属支行 办理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及填好的《河北省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交费表》传真至河北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电 话:0311-88632670 传 真:0311-86060333 汇款截止日期为2月26日,过期报名资格无效。 十二、准考证打印 3月13日-3月17日,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十三、证书 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均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快递业务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快递业务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快递业务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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