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38365-365行政执法责任制 2016-06-30
第一章 总 则 一、指导思想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围绕邮政行业管理法治化,创新邮政监督管理机制,以强化责任、严格执法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为目标,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我市邮政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提高效率。 三、基本要求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构建“分解执法职责—明确岗位责任—执法监督—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和考核评议工作。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正确把握社会、市场和政府三者关系,强化公务员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与建立服务型政府相结合。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作为行政执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热情为行政相对人服务,为行政相对人排忧解难。 第二章 执法主体责任 一、执法主体 mobile38365-365(以下简称市局) 二、执法依据和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河北省邮政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集邮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我市的邮政市场实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行业行政管理工作。 三、主要执法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推动邮政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承担邮政监管责任,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组织协调全市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负责监督检查机要通信工作,保障机要通信安全。 (三)依法监督管理全市邮政市场。 (四)负责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五)省邮政管理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法定责任人 市局主要负责人是行政执法的法定责任人。
第三章 职权分解及岗位责任 一、领导岗位职责 (一)局长职责 1.负责领导市邮政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行业法制建设,组织落实市局执法责任。 2.经常听取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汇报,及时检查、研究、部署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设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4.签署需要局长签署的执法文书和法律文件,对本机关做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 (二)副局长职责 1.在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负领导责任。局长不在岗时履行局长职责。 2.组织领导分工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对分管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意见。 3.向局长汇报分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计划。听取分管工作科室、人员的工作汇报,指导分管科室的工作。 二、办公室 (一)科室职责 1.组织开展邮政业发展政策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 2.指导邮政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工作。 3.负责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制订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4.处理涉法、涉诉及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错案追究工作。 5.审核本局规范性文件。 (二)主任职责 主任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办公室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负主要责任。 1.组织研究提出和制订本地区贯彻邮政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具体政策和方案。 2.负责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推行执法责任制,并组织开展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3.组织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协助省邮政管理局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和审核行政赔偿决定书。 4.审核本局规范性文件。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副主任职责 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具体岗位职责。主任不在岗时履行主任职责。 (四)政策规划岗位职责 政策规划岗位工作人员在主任、分管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 1.开展全市邮政业发展战略研究及行业管理专项研究工作,搜集整理相关政策信息。 2.负责全市邮政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协调组织专项规划编制。 3.贯彻落实邮政业有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办理有关标准征求意见的汇总上报。 (五)法规工作岗位职责 法规工作岗位工作人员在主任、分管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 1.对本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规范性文件报审工作。 2.负责邮政业法律、法规、规章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指导工作,就业务部门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市局合同管理工作。 (六)诉讼及复议岗位职责 诉讼及复议岗位工作人员,在主任、分管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诉讼案件的出庭应诉工作,收集诉讼案件证据,草拟诉讼有关法律文书,组织诉讼案件的代理工作。 2.配合省邮政管理局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草拟行政复议文书,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审理。 3.承办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审理。 4.对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进行分析,指导行政执法工作,避免行政风险。 5.负责整理收集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卷及有关法律文书的归档工作。 (七)执法监督岗位职责 执法监督岗位工作人员,在主任、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 1.组织制订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制度,并推动贯彻落实工作。 2.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及实体合法性,定期通过自查、抽查、全面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3.负责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错案追究工作。 4.负责本局行政执法证件的年检、换证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发证、 证件年检等工作,参与行政执法人员考核。 5.督促执法部门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评议、听证、和备案工作。 三、普遍服务科(机要通信科) (一)科室职责 1.协调制订和落实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保障政策,引导邮政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2.办理职权范围内的邮政普遍服务相关行政许可工作。 3.依法监督检查全市邮政企业落实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义务情况。 4.负责邮票监管有关工作。 (二)科长职责 科长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全科的执法责任制负主要责任。 1.协商政府有关部门,推动制订和贯彻落实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保障政策。 2.贯彻执行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和特殊服务标准及相关规范,监督检查邮政普遍服务及特殊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负责职权范围内的邮政普遍服务相关行政许可工作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副科长职责 副科长在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具体岗位职责。科长不在岗时履行科长职责。 (四)邮政普遍服务监督岗位职责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监督工作人员,在科长和分管副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 1.协调制定普遍服务政策和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贯彻实施,研究提出邮政普遍服务专项规划。 2.负责建立和完善邮政普遍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对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依法组织全市邮政配套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4.受理邮政企业设置、撤销邮政营业场所备案。受理撤销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停止或限制办理普遍服务业务申请,依法做好审查、批准等工作。 (五)特殊服务监督岗位职责 特殊服务监督岗位工作人员,在科长和分管副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特殊服务政策的实施,建立和完善邮政特殊服务质量监控体系,对机要通信相关制度执行和保密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对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受理邮政企业设置及撤销机要通信服务网点申请和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机要通信业务、特殊服务业务申请,依法做好审查、批准等工作。 3.负责协调、指导机要通信失密丢损事故的查处和结案工作。 四、市场监管科 (一)科室职责 1.协调制订和落实邮政市场发展支持政策,制定和落实保障全省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政策。指导邮政市场健康发展,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 2.依法监管邮政市场,负责处理快递等邮政服务质量投 诉和举报等有关事务,依法查处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科长职责 科长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全科的执法责任制负主要责任。 1.协调制订和落实邮政市场发展支持政策,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指导邮政市场健康发展。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邮政业市场监管政策法规,制定本市市场监管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邮政行业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保障全市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政策,开展邮政市场安全检查、市场主体安全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对邮政市场的检查工作,依法规范市场秩序,与政府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工作。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副科长职责 副科长在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具体岗位职责。科长不在岗时履行科长职责。 (四)快递市场监管岗位职责 快递市场监管岗位工作人员,在科长和分管副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快递业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拟定全市快递市场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和完善快递服务质量监督体系,负责落实快递企业分级分类标准的落实和管理。 3.组织开展快递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邮政企业专营权、伪造或者冒用邮政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 4.与政府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工作。 (五)邮政市场安全监管岗位职责 邮政市场安全监管岗位工作人员,在科长和分管副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政策,拟定全市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监督检查通信安全与信息安全工作,指导从业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措施,组织处理行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负责起草、更新、完善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导全行业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演练工作,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负责建立邮政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完善邮政安全监管体系。 5.根据省局和市政府要求做好禁毒、反恐等工作。 (六)集邮市场监管岗位职责 集邮市场监管岗位工作人员,在科长和分管副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集邮市场的法规制度,制定本市集邮市场监管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 2.组织对全市集邮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集邮市场秩序。 (七)邮政用品用具监管岗位职责 邮政用品用具监管岗位工作人员,在科长和分管副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邮政用品用具生产监制的法规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负责邮政用品用具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邮政用品用具行为,依法查处伪造、冒用或擅自使用邮政专用标志的行为。 第四章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市局相关人员执法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造成一定危害后果,尚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应受到追究。 二、责任承担 (一)行政执法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1.执法责任由执法过错人承担;二人以上共同导致执法过错的,依其过错大小分别承担责任。 2.审核人、批准人在执法审批过程中发生过错的,分别追究审核人、批准人的责任; 3.经集体审批发生过错的,追究全体审批人的责任; 4.因领导的指令和干预,导致执法过错的,指令的最终作出者为主管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二)执法过错 执法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 监督检查等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责任,依据前款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无法定依据、法定职权或超越、滥用法定职权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 2.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权的; 3.案件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导致错案的; 4.违反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 5.不如实报告案情,不如实记载调查询问笔录,或者更改案卷材料,致使案件研究时错定案的; 6.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7.将罚款、没收、扣留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造成当事人损失的; 8.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应当受理、批准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批准,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9.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10.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或者不当行使执法职权的行为。 三、责任追究方式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责令检讨;离岗培训,通报批评;减少或者停发工作津贴、奖金;延期晋级; 给予行政处分;取消执法资格;予以辞退。 追究执法责任,应根据执法过错发生的原因、性质、危害程度、后果及责任人认错态度,单独或合并适用责任追究的种类。 由于重大过失或者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给当事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涉及行政赔偿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四、责任追究程序 市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局相关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责任的追究。 执法过错的立案调查,由市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负责调查相关人员的执法过错。执法过错调查应全面客观,调查中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人事)根据调查结果向市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由领导小组做出处理决定。 责任人对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第五章 考核评议 一、基本要求 市局对执行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执法人员进行考核评议,考评由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执行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由办公室(政策法规)牵头,不定期开展。执法人员考核由办公室(人事)牵头,可以与市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二、考评内容 对执行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等。 对执法人员考核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素质、履行法定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评方式 考核评议部门采取以下方式开展考评:听取被考核部门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汇报;组织考核部门自查;查阅被考核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资料;抽查行政执法案卷、监督检查记录;召开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对被考核部门负责人和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评;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 四、考评结果 对在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执法部门和人员,应当予以表彰。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执法部门和人员,应当针对其不合格内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考核评议的标准、过程和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六章 组织保障 实行执法责任制,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邮,促进廉正、勤政的根本保障;是邮政管理部门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权威的系统工程;是邮政部门履行邮政行业管理法定职责、维护邮政市场秩序,促进全市邮政业发展的基本要求。 市局成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并作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决议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局长、副局长,以及办公室、普遍服务科(机要通信处)、市场监管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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